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法律与生活若即若离,担保为一典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担保大致有担保物权、保证及定金3种类型,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其他非法定形式,本文所要讨论的对象便是其中之一。这种担保笔者称之为'以房抵债'协议,其基本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约定成立借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者在形式上相互独立,但在内容上又相互关联,即约定借款人在逾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借款作为房款,请求借款人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商品房所有权。笔者认为,之所以要对这一现象的性质进行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理论。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16年第2期103-113,共11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