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土地利用面临两大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致使农村土地大量闲置撂荒;二是土地承包细碎化与土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农业的规模效益和农户的收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上述矛盾,各地农民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探索;近年来,国家也在'两权分设'的基础上,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由于相关法律制度滞后、监管服务机制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农民土地权益、农村耕地的保护均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本文就如何完善法律、管控风险、坚守底线,有序推进'三权分置'体制改革,作以下分析和建议。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CSSCI
2018年第2期180-189,共10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13JZD007)
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项目“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治理与地权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4XZQN-39)阶段性成果
第九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暨“三权”促“三变”改革法治保障研讨会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