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组织变革中存在三对基本关系,即分权与集权、独立审判与权力约束、公正与效率,对这三对关系进行评价和厘清,可以得出建议:在我国地方法院未来的组织结构变革中,审判权的横向分权与审判事务的横向统筹有利有弊,需要在其制约权力的收益(公正)与效益低下(效率)的成本之间进行有效评估,决定取舍;应对审判组织之间的制约效果进行有效评估,对分权的制度收益与成本进行平衡,决定法院组织机构的规模与模式;就地方法院的审判组织改革而言,应当从司法权的纵向配置与审判事务的横向统筹等方面入手,尽可能在实现公正价值的基础上提升诉讼效率。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97-101,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