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确保司法权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取得实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分别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等改革内容。2014年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相继成立,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也先后在深圳、沈阳挂牌成立。可见,我国司法辖区改革已经步入了快车道,司法辖区改革的具体路径亟待研究探讨。
出处
《犯罪研究》
2015年第3期83-89,共7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
基金
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视野下的司法管辖区改革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