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10月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安全社区建设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够平衡、质量水平不够高、重形式轻内容以及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不到位等问题。为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化、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建设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保护》
2015年第12期I0013-I0014,共2页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