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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的法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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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朱熹在宋代理学继统明道的思想背景下,较为具体专门地阐述了刑政关系、德刑宽严、司法在人和守法权变的法制思想,涉及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形成了以整体、致德、重人、权变为特色的较为严密的法制思想体系。在同时代的政治家、思想家中,朱熹的法制思想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很有深度,尤其他的法制整体观、德刑观、主体观和权变观今天看来也不无现实借鉴意义,应当是我国古代思想、法制史宝库中的重要遗产,值得重视和批判继承。
作者 肖建新
出处 《北大史学》 2007年第1期74-95,517,共23页 Clio at Be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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