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务实的态度,对'美国梦'进行了具体、系统而又严谨的考察;指出它在意识形态属性上应归为'社会理想',而有别于纯粹的属于生理现象和过程的梦幻;它首先是移民的梦、个人的梦,但在北美反英革命中随着《独立宣言》(1776)的发表而上升为国家的梦、民族的梦;《宣言》也因引入'人人生而平等'并因而拥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之权'而成为'美国梦的宪章',而'美国梦'也随之演变成为'塑造了一个民族'的理想,因为它赋予该民族以鲜明的个性、风格和特点;'美国梦'比流行已久的'自由''民主'更具普罗与生命色彩,但又不排斥此类概念。
出处
《北大史学》
CSSCI
2014年第1期264-279,382,共17页
Clio at Bei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