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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的说明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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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于2015年8月29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危险驾驶罪作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内容。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规定相衔接,保持法律制度的系统性,
出处 《伴你同行》 2015年第12期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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