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目的、对象、组织、步骤和原则,并对监督检查、考核内容、评分办法、实施步骤、结果运用、工作要求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分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由发展改革、农业、粮食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工作组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向各省(区、市)政府通报。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于年底前出台具体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笔者忍不住为此叫好!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5年第12期40-41,共2页
China Grai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