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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查处违法建筑的新旧法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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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是我省城乡规划执法领域中现行的常用法律。目前而言,对于2008年1月1日以后动工的违法建筑适用新一法一条例进行查处自然毫无疑问,但笔者在执法实践中发现一些违法建筑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如某一违法建筑于2008年3月被查处时发现,2007年2月开始施工,2007年10月前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作者 杜骏
出处 《城建监察》 2015年第12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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