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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城管局明确要求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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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昌乐县城管执法局明确流动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时间,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市容环境整洁,交通规范有序。 一是固定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流动摊贩全部到指定地点经营,不得随意占道。指定地点包括:临时性摊点群、季节性蔬菜瓜果销售市场、农贸市场等。早餐摊点经营时间为早上8点以前,午餐摊点经营时间为11点至1点半.晚餐摊点经营时间为下午5点以后,其他时间不得古道经营。
作者 唐在国
出处 《城建监察》 2015年第12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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