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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罐车交接计量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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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国内大型化工企业液体化工产品出厂计量主要采用轨道衡称重计量,而下游客户依然采用人工检尺计量,计量投诉主要针对轨道衡与人工检尺计量交接异议。目前,销售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合同约定的计量误差为0.3%,然而动态轨道衡和人工检尺计量的误差都超过了这个限,这就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因两种不同计量方式带来的合理的误差限。
出处 《中国计量》 2015年第12期95-96,共2页 China Metr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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