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具有法益侵害性、不法性与侵害紧迫性等三个特征。紧急避险行为因不具有法益侵害性而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黑吃黑"行为是对合法占有状态的侵害,因此能够引起正当防卫权;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能够成为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但由于侵害人自身的特殊性,在对其进行防卫时应当进行适度的限制;有准备的防卫行为并不能排除不法侵害的紧迫性条件,因此也并非完全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