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法学院校目前面临着招生困难、就业困难的尴尬境地,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主要在于高职法学院校定位不准、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不符合专业设计等因素。法学教育的类型化中包括高职法学教育,其培养目标应定位在法律辅助人员的培养上,要求课程设计上要突出实践操作性特色,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144-145,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高职院校法学课程设计与就业趋向对接的实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