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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获得公司的债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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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原由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投资人股成立的A公司,2014年进行改制,该公司被另一家企业收购,原股东全部撤资。股东退出时,有些股东获得的是新公司的债权。请问,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分得债权的股东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
作者
张文魁
出处
《纳税》
2015年第1期35-35,共1页
Tax Paying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A公司
股东
债权
缴纳
内部职工
国有企业
企业收购
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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