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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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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销售一批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中包含:2008年购入的机器设备,2009年购入的健身器材,2010年购入的小汽车,还有2011年购入的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请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哪些规定,相关税收政策有何变化,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
作者 曹胜新
出处 《纳税》 2015年第1期38-41,共4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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