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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就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举报答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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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涉及在工商登记的主体从事教育培训的举报、投诉案件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还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近年来一直困扰着一线工商执法干部。近期北京的一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最终明确争议多年的职责权属,希望该案对工商同仁的实务有所帮助。
作者 马春玲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5年第22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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