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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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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10年9月,电焊工小刘受雇于某建筑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技术精湛,建筑公司指派小刘到某建筑安装公司(系该建筑公司的子公司)工作。2012年9月,在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按照建筑公司的安排,小刘与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
出处 《中国工运》 2015年第10期53-53,共1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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