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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监局规范广告计量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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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有明确规定。为加强对新闻宣传媒体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 ,今年对全国各地的各类广告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量和单位》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新闻宣传媒体刊登、播放、设置、张贴的广告。检查重点是影响面大的商业广告。检查内容是广告中使用的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量和单位》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至少 5种主要类别媒体今年 6月以前制作的 50个广告 。
作者 刘新
出处 《质量指南》 2000年第5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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