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修表存在欺诈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1年3月,周某以152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罗嘉诺”牌手表。2003年5月27日,周某委托其女将该表送至徐某经营的个体修表店修理,该店员工在对该表进行检查时称表的线圈已坏,需要更换线圈和电池,周某之女表示同意修理。数日后,该店员工将表交与周某之女,并告知其已更换了线圈和电池,同时收取了周某之女修理费346元。
作者 孙丹玲
出处 《质量指南》 2003年第21期19-1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