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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等四部门要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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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瓦斯事故呈上升趋势。为了尽快控制煤矿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劳动部、监察部、煤炭部、地矿部、全国总工会1996年4月19日决定,1996年5月至9月在全国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劳部发[1996]133号)。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996年第6期25-25,共1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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