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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表彰1996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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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务院关于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统一部署,1996年春运期间,各主要民工输入、输出地区劳动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为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做出了重要贡献。经研究,决定对落实国务院要求较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量较大、工作成绩较为显著、能够及时上报信息的广东、福建、上海、北京、四川、广西、湖北、湖南、安徽、河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996年第6期27-27,共1页
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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