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直接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把监督检查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今年执法监察工作的一项任务。为了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今年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四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