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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也应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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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于今年初到东北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当焊工。由于当初急着找活儿,忽略了签合同这回事儿。前不久在一次管道施工中,我的左腿被一大口径铸铁管挤断,因骨头和肌肉大面积破碎,无法进行再接手术,造成终身残疾。伤好后,我找这家公司领导要求赔偿,这位领导说我未与公司签合同,无法赔偿。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01年第1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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