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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问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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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国有大型企业的负责人,前些年,因企业经营不善,不少职工被迫放长假在家,仅享受基本生活费,生活十分困难。最近,企业正在进行改制,准备利用本企业后勤资金与某私营企业合资成立一个餐饮服务公司,由该私营企业控股。餐饮服务公司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80名。请问,本企业应如何处理在改制分流过程中与这批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04年第1期51-5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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