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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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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管理,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分离企业办中小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退休待遇执行的政策与地方政府办中小学不尽相同,造成大部分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现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04年第3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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