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就业后社会保险关系如何接续编辑同志:我原是一名企业职工,2003年企业裁员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保留了我的社会保险。经努力我干上了个体运输,我现在想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上,以便到退休年龄时老有所养。请问,社会保险关系应如何接续,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样的规定。张江张江同志:来信收悉,我们为你实现了再就业而感到高兴。现就你提出的问题作一答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保障部等11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年11月25日劳社部发[20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