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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到期末收回农保基金计息问题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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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你厅关于调整到期末收回农保基金计息问题的请示收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保险对象的负债,最终还要兑付参保人。经研究,对于其中已确定无法回收的部分基金空挂本金、虚计利息的情况,在操作中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05年第6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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