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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跳槽”须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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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于2006年2月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规定如果我在合同期内"跳槽",须一次性支付3万元违约金。今年我想到另一家待遇更好的企业去工作,可面对3万元巨额违约金,我又犹豫起来。请问:员工"跳槽"须支付违约金吗?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08年第1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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