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优胜劣汰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金融机构也不例外,但其一旦破产则易引发金融风险。为此,一些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该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中国可借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破产银行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重点研究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可能给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带来的影响。
出处
《滨州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71-75,共5页
Journal of Binzhou Polytechnic
基金
吉首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发达国家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GY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