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注:财政部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于11月4日印发了(财会[2015]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对五大会计问题发布解释,涉及丧失控制权的投资方会计处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子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母公司如何并表的会计处理、子公司改为分公司后母公司的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现将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全文刊载如下。
出处
《冶金财会》
2015年第11期50-52,共3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