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质解释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然而,该解释方法的过分能动却破坏着审判解释的独立性、刑法解释的保守性和刑法规范的有效性。这种破坏性作用侵蚀了刑法解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导致国家最终难以通过司法解释实现有效的犯罪治理。为了应对和化解这些风险,应以"有限能动"为根本指导思路,以法治手段实现犯罪治理。具体而言,则要坚持刑法解释理念的理性均衡,重塑司法解释的裁判属性,保证权力运作的对外开放。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53-161,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刑事司法对刑法基本原则的挑战与应对"(11BFX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