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雷闪撰文《医疗费用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之研究》指出,如果将医疗费用保险不作区分地定位于人身保险,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可使被保险人获得多重给付,这对于保护处于弱势的保险消费者来讲是有利的;但保护不能没有限度,否者会有矫枉过正的一系列不利后果:如若一味纵容被保险人获得多重给付,不但违反了法律上的不当得利原则,更容易造成现实中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骗保的恶性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秩序,于被保险人自身也是不利的。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248-249,共2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