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存在,而且校舍危房面积处于上升的趋势,中西部地区尤其部分省份的镇乡结合部和乡村更为严重。根除校舍危房的痼疾,必须加强立法,以法律保障学校校舍建筑安全;校舍安全监督以及危房排查评估移交省级住建部门;住建部成立专门的学校用房审批、建筑招标、监理部门,建立学校用房建设专业化的管理体制;加强课题立项,促进校舍建筑的研究。
出处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7-10,共4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贵州省教育厅社科专项项目课题"毕节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研究"(08GH08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