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对韩国出口大蒜案的两点争议及教训评析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韩国AT公司发布2014年度新鲜大蒜购买投标公告书,招标采购2014年产中国金乡蒜4000公吨,苍山蒜2000公吨。山东A公司遂与韩国B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约定由B公司作为A公司的代理参与在韩国的投标程序,最终中标600公吨。中标后,韩国B公司代表山东A公司与韩国AT公司签订合同,要点包括:(1)货物与价格:山东大蒜600公吨,CFR釜山每公吨1165美元;(2)交货:最迟到货时间2014年12月16日,
作者 李时民
机构地区 北京工商大学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75-77,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资助 项目号:JD-YB-2015-022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