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高考改革后,高考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的高考科目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的3门组成。招生院校的不同专业(或大类)可以根据需要,由高校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自主提出不同选科要求,符合选科要求的考生才能报考相关专业(或大类)。不过,考生的实际选科情况和招生院校的选科要求未必匹配,这就增加了准确投档的难度。本文以上海市高考改革试点为例,提出根据招生院校不同专业(或大类)的选科要求,将其分置为不同投档单位,允许考生填报与本人选科要求相符的投档单位志愿,以此解决投档匹配难题。
出处
《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
2015年第12期4-10,15,共8页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立项课题"新一轮高考改革框架下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创新研究"(HJTY-2014-A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