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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山西省新能源重卡减半征收高速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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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30日,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从2015年12月1日31日,对山西省标注的甲醇重卡和燃气重卡新能源汽车在山西省境内减半征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出处 《专用汽车》 2015年第12期89-89,共1页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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