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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机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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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办、国办于2014年3月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于树立法律权威、法院权威,维护裁判文书的效力具有重要意义,但从宪法监督理论、畅通民意渠道的角度来看,群众向人大机关反映涉法涉诉问题还会长期存在。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不是三权分立的国家,虽然现在开展了司法体制改革,但还处于试点阶段,从宪法监督理论上分析,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还是南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二是群众的观念中还有“人大管法院、检察院”的惯性思维,还习惯于向人大反映涉法涉诉信访。
作者 黄宇光
出处 《海南人大》 2015年第11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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