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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公平性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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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资源作为重要的社会财富,是社会公众生存发展的基础。其中,基础设施对于人们来说更是不可或缺的。然而,在基础设施规划选址的问题上,我国目前仍然缺乏较为完善的公平机制作为支撑。规划选址主体中立性的缺失,规划选址标准裁量空间过大,规划选址程序缺乏有效的公众制约,针对规划选址行为法律救济的薄弱等,都是造成规划选址行为不公的原因。
作者 张怡悦
出处 《党政视野》 2015年第11期67-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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