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地处理劳动债权是企业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完善《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扩大劳动债权的认定范围,赋予与劳动者生存密切相关的工资债权以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部分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分配,赋予管理人优先处理劳动债权的职权,有利于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2期96-9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
项目编号:2012SJD8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