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省份,应处理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海域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如何建立健全海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是福建省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海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实现生态立省、建设"美丽福建"战略部署,而且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晋中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59-62,共4页
Journal of Jinzhong University
基金
2014年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的海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2014B22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