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相关处理规定。《规定》明确2015年年终结账采用按原制度办理年终转账和结账,按新制度记入新账的办法。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5年第11期20-2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