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批,将矿业权设置方案与矿产资源规划中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统一为“矿业权设置区划”,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为做好二者的衔接工作,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已上图入库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继续有效;通知下发前,已上报省厅待审批或报部备案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经报备系统数据检查和省厅批复后可直接上图入库;通知下发至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发布之前,确需增加或调整矿业权设置区划的,经省厅批复后,可通过报备系统上图入库;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发布后,确需增加或调整矿业权设置区划的,按照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调罄程序办理。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第11期22-22,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