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救济是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丧失劳动能力、遭受自然灾害以及低收入群体予以物质帮助或精神关怀,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而实施的各种措施。从文献记载可知,中英两国古代社会救济存在许多不同之处,两国古代社会救济的思想基础有多元化和单一性的差异。在救济主体方面,我国古代一直以政府为主导,而英国的救济主体则从教会逐步转换到政府。两国古代社会救济的救助方式各不相同,且对待接受救济者的态度也有差异。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40-42,48,共4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