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6月中旬以来,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进行了多次调整。使辖区国有商业银行准备金率由20%下调至18.5%;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17%下调到13.5%,其中:2014年6月16日定向降准2个百分点,2次普降1.5个百分点。村镇银行由13%降到10.5%,2次降准2.5个百分点。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做了4次下调,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3.0%下调到2.0%,存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10%调高到50%(辖区金融机构的利率实际上浮幅度都在30%以内),一年内贷款基准利率由6.0%下调到4.85%。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15年第10期67-69,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