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实现了招生、招警与公务员录用"三位一体",入学即相当于入警的招录培养模式,形成全警办教育的新局面,对公安院校教学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挑战,促使公安院校必须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适应性调整,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实战型专业人才。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69-70,75,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基金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教学适应性研究"(项目编号:2012GJJG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