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学位管理体制在中央学位管理部门和省级学位管理部门的纵向关系方面存在着省级学位管理部门合法性缺失、权限划分标准不清晰、权力内容界定不明确等问题。为了推进学位管理的法治化,即将修订的《学位条例》应当规定省级学位管理部门的性质与职权,界定中央和地方的学位管理权限标准,明确各自的权力内容。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63-67,共5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中央在京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北京城市管理法治化的研究成果应用--以特大城市管理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