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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物业费并非可以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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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业主没有入住,也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 【案例】胡小姐在一处小区购买住房后不久,便因被单位调往外地工作,而一直没有进行装修,更没有入住。2015年3月,胡小姐却收到物业公司的一纸诉状。称其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最终,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的付费请求。
作者 颜梅生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3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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