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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六部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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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综治办、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培育扶持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
机构地区 江苏省司法厅
出处 《人民调解》 2015年第11期4-4,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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