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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基金会” 今明两年,南京市将建成不少于30家社区型基金会。其中,至今年年底,建成不少于11家社区型基金会,每个区不少于1家;社区型基金实现全覆盖。至今年底,建成不少于400家社区型基金,除高淳、溧水、六合、浦口外,每个区不少于45家。所谓社区型基金会,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以从事社区公益事业为目的,服务地域为一个街道或社区的基金会法人;社区型基金则指依托一个街道或社区,以从事社区公益事业为目的,基于捐赠行为设立的专项非营利性基金。
出处 《社区》 2015年第33期6-7,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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